社会服务机构可享贷款扶持
促进就业服务,烟台将鼓励社会服务机构又好又快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参股、联营等形式进入劳动就业服务领域,培育发展面向企业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的服务机构。对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技能培训、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劳务派遣、人才引进、猎头服务、劳动事务代理等劳动就业服务项目的,在财政资金、公共服务和产业引导上给予支持。鼓励县市区建立劳动就业服务产业基地,集聚一批知名社会服务机构,扶持劳动就业产业园区建设。
分批次将纳入烟台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中的劳动就业服务项目推向社会。支持社会服务机构组建创业指导专家顾问团,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营销管理等创业服务。社会服务机构创造岗位吸纳就业,符合条件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开发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政策扶持。
市级创业基地给予奖补
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烟台将就业失业登记、小额担保贷款申报、失业动态监测、退休申请、档案管理等服务项目逐步下放至街道(乡镇)、社区社会服务机构。
鼓励借助实施大学生基层就业和服务计划项目,选拔一批高素质大学生到基层社会服务机构工作,优化服务队伍结构。
加快建设一批孵化条件好、承载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对评估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示范园区的,给予一次性奖补。鼓励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入驻基地和园区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对符合入驻条件的,给予房租、水电费减免和就业创业政策扶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创业大学等各类创业培训机构,对评估认定为市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同时,优化劳动就业服务业开放发展环境,对有从业经验的“双百计划”人才,来烟工作或创办企业的,按规定为其在我市工作生活提供落户、子女教育、医疗、出入境等便利服务,纳入本地社会保障体系,并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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