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承办,以“服务就业成就人才”为主题的“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已拉开序幕,将持续到本月25日。
服务对象为历届高校毕业生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活动从9月25日开始到10月25日结束,服务对象为2010届以及历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长期失业、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家庭困难毕业生。旨在通过宣传,使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了解相关政策和“就业服务月”的具体措施,同时对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都要落实免费的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推荐、职业资格培训、人事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以及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公益性岗位300元补贴、职业培训、创业培训等。
举办现场招聘会“‘服务月’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发布岗位信息,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信息,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系统的配套服务;职业介绍机构招聘等活动。”该负责人说,服务月期间,各地(市)要及时收集和整理本地区、本部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小企业、艰苦行业单位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上传到西藏人力资源信息网,加强区域间的合作和信息共享,力争第一时间发布各类信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西藏同步举办一期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现场招聘会,通过招聘会架起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沟通桥梁。
帮助毕业生实现见习据该负责人介绍,在服务月期间,将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申报受理、审核认定、信息发布工作,帮助一部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入认定的54家见习基地参加见习。各地(市)要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安排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牧区基层和城市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将公共就业服务与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结合起来,组织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落实公益性岗位的相关待遇以及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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