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有关精神,切实做好辖区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日前,抚顺市清原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制定出台了2010年清原满族自治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方案,对实施2010年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进行了部署,落实了任务、明确了责任。
清原县劳动就业管理局一直重视辖区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和帮扶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清原县劳动就业管理局为辖内高校毕业生提供的就业渠道分别是: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形式录用;自主创业带动就业;民营企业和重点项目吸纳就业;选派高校毕业生村官和农村“支农、支医、支教”就业;安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见习岗位;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高校毕业生技能转换培训。
清原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整体优势,整合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和报到登记制度,通过政策促进、市场推动、载体帮扶、就业援助等一系列举措,确保年末就业率达到97%以上。以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提供实质性就业岗位为工作重点,辅助政策宣传、就业指导、创业扶持、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各种手段,从7月初到9月末,历时3个月,有计划、按步骤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多种渠道。
此外,清原县劳动就业管理局还重点组织了一系列专题专场招聘会,中间穿插就业见习、创业扶持等辅助性措施,争取75%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找到工作;9月起全面实施其它辅助性措施,特别是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兜底安置工作,通过努力确保年底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部就业,使就业率达到90%以上,并使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能参与到相关就业准备活动中,得到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邓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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