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吉林省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会议在长春市双阳区举行,今年吉林省选择磐石市和长春市双阳区开展农村就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
到2013年底,试点地区县、乡、村三级农村就业工作机构将全部建立;乡(镇)、主要村建立人力资源市场,达到规范化标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95%以上;非农业就业比重超过65%,城镇化率超过58%。
同时,加大返乡创业基地建设力度,农民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以上。试点地区的县就业服务机构设立2-3个从事农村就业工作科(室);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按照规定配置人员;每个行政村配备专职人社保障服务员。
另外,主要乡(镇)建立服务功能齐全的人力资源市场,地处工业园区和集散地的行政村也要设立就业服务场所,形成以方圆2公里为半径、30分钟为时限的“半小时农村就业服务圈”。
(来源: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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