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在全省开展“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在今年年底前,将通过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3000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据了解,此次招聘对象为户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09至2013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据了解,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和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地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全省将在11月9日上午进行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复核人员,其中服役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同等条件下,就业困难、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将签订3年期合同,试用期2个月,签约聘用工作将在12月底前完成。毕业生上岗后,工资待遇按我省“彩虹工程”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放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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