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投资、引资的重大项目立项和开工建设将把就业作为优先目标。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将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联合发改、经信、财政、建设等部门,制定政府重大项目拉动就业的政策,建立拉动就业评估体系。并做到“四同时”:政府投资、引资的重大项目的设置中要同时设定吸纳就业指标;项目可行性论证环节中要同时论证安排就业的有效途径和措施;项目确立、开工建设时要同时确定并启动就业实施方案;项目正式生产运营要同时兑现就业承诺并签订劳动合同。
内蒙古自治区将与有关部门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更多地吸纳劳动者就业。特别是紧紧抓住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等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大好机遇,广开就业门路,并落实好国务院《意见》积极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的要求,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要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主动介入、及时跟进,落实企业空岗报告制度,加强信息对接、岗位对接和培训需求对接,建立发展经济与拉动就业良性互动机制。(记者 吕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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