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吉林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5.15万人,完成年计划27.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32.2万人,完成年计划的61%;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44万人,完成年计划29.6%。
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一季度,全省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发3000万元,增长37.5%;直接扶持创业者1684人;带动6574人创业就业。截至3月末,全省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9.8亿元,直接扶持创业者15.6万人,带动59.1万人实现创业就业。
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围绕加快推进城镇化,不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政策。打破城乡户籍限制,将在城镇就业的农村居民,纳入城镇职工参保范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年的,申请补缴养老保险时,经县(市、区)就业服务局核准确认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以当地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王丹)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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