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做好2013年公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要大力促进就业公平,高校毕业生招聘不得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5月16日人民网)
从政策角度而言,国办针对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作出的专项通知只是一项应时之举,相关要求能否得到落实也是一个未知数。
据悉,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到699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数最多的一年。面对一年更胜一年的就业压力,高校毕业生就业逐渐成为了一个沉重的话题,不仅学生忧虑,而且家长焦虑。
面对各方焦虑,《通知》虽然做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从就业政策、就业渠道、自主创业、就业服务、帮扶援助、就业公平、教育改革、组织领导等8个方面进行了强调。但这些措施的贯彻落实显然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况且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高峰即将来临,地方及相关单位如何能在短时间内落实到位?并且在经济发展相对艰难的时期,如何在社会就业本来就严峻的情况下推进大学生就业?这些都是令人头疼的难题。
?就促进就业公平而言,这也只是一个看上去很美的措施。要求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企业不得设置性别、民族等门槛,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这些规定表面上看是切中时弊,是当前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但由于没有强制性和约束性,保障性也就相对降低了很多。加上市场经济本就存在强大的竞争性,招聘单位或许可以不明显设置这些限制条件,但这个问题还是会在暗地里存在。毕竟用与不用,还是招聘单位说了算,行政干预起不了决定性作用。
其实归根到底,大学生就业问题是一个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问题,《通知》既不能解燃眉之急,也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这需要相关部门提早做好长期的统筹规划,一方面要发挥市场的指挥棒作用,加强社会引导和舆论导向;一方面还要从高校教育自身着手,强化教育质量,优化专业设置,培养出真知灼见的实用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