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0日至2月10日,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残联联合在全省开展“送岗位,促就业,构和谐”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据不完全统计,截止3月14日,全省共有3976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求职,其中家庭困难并经济困难的“双困”毕业生81人;全省各级人事部门和人才服务机构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推荐就业2372人次,其中已就业1538人,参加就业见习计划408人;全省共征集岗位14875个,其中就业岗位12782个,见习岗位2093个。全省共有27名“双困”毕业生申领求职补助,共发放补助金8100元。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对活动的开展进行全面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围绕“送岗位,促就业,构和谐”这一主题,以待就业毕业生、“双困”毕业生和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为主要对象,多措并举,努力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一是大力开展岗位征集和就业推荐活动。全省各地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鼓励企业吸纳等形式,收集一批适合“双困”毕业生或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同时,通过网络发布、报刊杂志、电话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组织“双困”毕业生和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参会。其中,福州、泉州、莆田、三明四地共举办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近30场,提供就业岗位近3万个,吸引近3万名毕业生入场求职,在企业与“双困”毕业生和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之间搭建起了便捷的沟通、选择平台,有效促进了“双困”毕业生和残疾人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二是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和政策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服务部门的作用,结合宣传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对本辖区内的“双困”毕业生和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进行调查摸底,充分了解他们的就业情况,以实际行动营造全社会关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其中,三明市对40多个乡镇进行摸底调查,采集有效信息30多条,并建立“双困”毕业生专门台帐。
三是多形式开展就业帮扶活动。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援助活动,福州市鼓楼区积极组织“双困”毕业生和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照当年最低工资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三明市免收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费;泉州市采取城乡互动、区域协作的方式,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信息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