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9月12日讯(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唐宏亮)记者昨日获悉,为帮助大学生就业,烟台出台《烟台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实施方案》,促进未就业毕业生尽早就业。凡应届烟台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烟台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来烟非烟台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将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实名登记,两个月内提供三次以上就业信息服务,并根据其需求开展职业指导。
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
今后,烟台将按照属地原则,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到方式,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将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统一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内容和方式,力争为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依托“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服务系统”,建立统一的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及时接收和补录回生源地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加强信息维护与共享,及时更新按月报送,确保全市范围内实名登记信息动态一致。
对登记求职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烟台将开展职业介绍,登记后两个月内提供三次以上就业信息服务,并根据其需求开展职业指导。要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依托服务平台,广泛搜集辖区内就业岗位信息,并根据岗位性质、专业要求为登记毕业生定制定向发布信息。有针对性地向毕业生开展职业介绍与职业指导,组织开展职业素质测评、职业咨询、应聘模拟训练,帮助毕业生了解自身特点、提高应聘能力,合理确定求职方向。
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
“我们将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登记,集中征集培训需求,组织推荐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确保有培训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在离校半年内都能接受一次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未就业毕业生培训需求,组织开展毕业生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并按规定落实培训和鉴定补贴。
全市将加大见习岗位开发力度,拓展一批社会责任心强、经济效益好、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全市要重点建设10-15家大学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每年组织1000名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力争见习后留用率达到70%以上。根据当地经济特点,积极拓展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大力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多途径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将有见习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组织到就业见习活动中。
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创业服务范围
今后,全市将大力支持未就业毕业生自主创业,将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创业服务范围,对有创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参加一次创业培训或创业导师辅导。加快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开展创业助推“1+3”活动,积极推进未就业毕业生进行自主创业。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未就业毕业生创业指导与创业服务,落实支持毕业生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特别要落实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实行创业导师制,积极为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开展创业助推“1+3”活动,提高创业成功率。对实名登记的非本地户籍自主创业毕业生,要给予与本地户籍毕业生同等政策扶持。
帮扶对象优先提供就业信息
根据规定,烟台将设立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免费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小微企业就业的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建立未就业毕业生联系人和跟踪回访制度,动态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接受就业服务情况和享受就业政策扶持情况,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
全市将开展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按标准落实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根据实名登记情况,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一对一”定向服务,优先安排参加就业见习、优先安排参加职业培训、优先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要求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实施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开发公益性岗位,对接受各项就业创业服务后仍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进行过渡性安置,确保就业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当年基本实现就业。
各县市区就业岗位实行全市统一调配
烟台将开展“岗位互助”活动。在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摸底并实名登记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区就业岗位实行全市统一调配,在地区间进行互助。最大程度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现就业。9月份后,人少岗多的县市区要将多余就业岗位向其他县市区进行公布,人多岗少的县市区要根据其他县市区提供的就业岗位信息,及时组织本地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进行对接洽谈,实现区域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更多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
今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把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体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和工作进度,将实施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纳入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强工作督促和检查,加大督查通报力度,每年8月至12月份,市里将按月通报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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