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吸引眼球的“噱头”,“拒招富二代”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创意。在中国社会的现实语境下 ,“富二代”不仅是一个“话题性”很强的热门关键词,而且还是一个很容易惹人反感的负面关键词。如在以“您眼中的富二代”为题的网络调查中,接近一半的受调查者认为,“富二代”是一个贬义词。因此,“拒绝富二代”的招聘秀不仅能吸引眼球,还会在无形之中为用人单位塑造某种正面形象。
但从现实来看,“拒绝富二代”的招聘秀委实不靠谱。一则,“富二代”们去这种企业应聘,本身就是一件概率相当小的事情。据金融机构此前的调查,中国标准的“富二代”资产平均在2000万元以上”。显然,以这样的身家,“富二代”更可能的职业选择是接“富一代”的班,而不大可能去普通企业应聘。既然如此,“拒绝富二代”也就无从谈起了。更重要的是,把“富二代”的身份标签当做拒绝聘用的理由,从严格的法理与公平正义的角度来看,已在事实上构成了一种就业歧视。依据我国《就业促进法》,“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前来应聘的“富二代”无疑也是劳动者,也有权享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
或许,与那些常见的性别歧视、年龄歧视、身体(残疾)歧视等以弱者为对象的就业歧视相比,这样一种拿“富二代”开涮、针对强势群体的逆向性就业歧视,会让我们产生某种报复性的道德快感,感觉很“解气”。但是,“拒招富二代”同样违背和破坏社会公平正义 ,也是一种不合理合法的歧视,与那些针对弱者的歧视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必须意识到,任何因人的外在身份、特征而不能平等对待、一视同仁的态度和做法,都构成了歧视。无论性别、年龄、身体,还是财富、出身 、血统,既不是一种错误,更不是一种原罪。如果今天我们可以容忍、放纵一种看似解气的歧视,明天就会助长滋生更多让人受气、窝气的其他歧视。毕竟,在现实生活中,没有谁是永远的绝对的强者,一旦歧视泛滥,没有人能真正置身事外。
更不用说,“富二代”这个复杂的社会群体也并非舆论话题中所描述的那样不堪,以他们之中某些人的不当言行,就将整个富二代群体集体“污名化”,贴上负面的道德标签,进行“社会排斥”,不仅明显有失公道,也不利于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正常沟通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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