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6月13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今年起,内蒙古实行就业技能培训机构退出机制,存在培训质量不高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将被取消定点培训资格。
根据最新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就业技能培训机构如存在6个月内未能正常开展培训工作、培训质量低劣、向学员滥收培训费、将培训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学员在培训期间违法乱纪或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等情形,内蒙古就业服务部门将取消其定点培训资格,并视情况追究责任。
按照相关规定:内蒙古所有就业技能培训机构除了必须具备获得办学许可证、拥有一定办学规模的培训场所等硬件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就业率达到80%以上;年短期培训在300人以上,常设专业(工种)不少于3个;近三年来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
为整合优质职业培训资源,内蒙古面向社会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通过公开、竞争、择优的方式招标确认内蒙古自治区和盟市两级定点职业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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