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人社部会同教育部等六部委共同制定了“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我省也在当年出台了“三年十万”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为深入推进这项工作,各地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体系,在一批规模大、社会信誉好且人才需求多的企事业单位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增加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培训和实践锻炼的机会,提高其工作技能和对实际工作的适应能力,也为用人单位建立较为稳定的人才输送渠道和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创造了条件,见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已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35家,招收见习生4089名,目前在岗1515人。
在见习工作推进过程中,由于各地市的见习工作起步时间不同,见习基地规模、层次不一,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就业见习政策认识不到位,地区见习工作发展不平衡,见习基地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见习工作的发展缺乏可持续性。为进一步促进就业见习工作健康发展,通过对各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情况的研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大力搞好就业见习宣传工作。深入各高校中开展就业见习宣传,让大学生们在毕业前就充分认识就业见习的作用。利用办理派遣手续等各种机会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宣传见习工作,引导鼓励他们积极申请设立见习基地。同时,让更多企业理解,开展好见习工作,对企业来说不仅是一种优惠政策,更是对社会的一种责任和义务。与电视媒体合作,选取部分优秀见习生,以系列片的形式,将他们通过见习取得成功的历程展现给广大未就业毕业生,引导更多毕业生走上先见习再就业的道路。
二是进一步加大见习基地的开发和见习生的招收力度。将开发重点向企业单位倾斜,通过上门宣传政策、现场办理审核手续、及时兑现补贴等措施积极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设立见习基地。在审核确定见习单位时,严格考察,将管理混乱、缺乏社会责任感的用人单位排除在外。对已设立见习基地的单位,定期督促他们尽快招收见习生。见习单位可随时向人社部门申报见习生需求信息,对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帮助他们尽快加入到见习队伍中。关于见习生的招收,建议放开招收渠道,各基地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招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人社部门统一审核后纳入见习生队伍。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主要希望招收技术工人,建议下步放宽见习生的学历限制,把中专毕业生和技校毕业生也纳入见习生招收范围。还要督促各地充分利用见习补贴纳入就业专项资金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发新基地。
三是建立见习生保障机制。为免除见习生后顾之忧,见习期间,见习生档案应当全部由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同时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见习单位除发放生活补贴之外,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发生权益被侵害,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进行调节,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见习期满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列入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库进行跟踪服务,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由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负责进行就业指导,并提供不少于3个就业岗位信息。
四是加强对见习基地的监管。为确保见习效果,采取日常督查和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基地进行工作检查和电话抽查。特别是见习生数量较多,发放生活补贴数额较大的基地,通过查看台账、实地考查、现场抽查、与见习生座谈等方式,考察他们的见习岗位设置情况、见习活动开展情况、见习生的工作环境以及生活补贴发放等情况,确保就业见习制度规范有序进行,坚决避免以吸纳就业见习为幌子使用廉价劳动力和利用虚假岗位套取国家补贴等情况的发生。研究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考核办法》,建立见习基地奖励和退出机制。每年年底对见习基地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的及时通知见习单位改正。对存在问题拒不改正的,见习工作中断1年以上的基地,取缔其就业见习基地资格。建立见习工作表彰激励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在主流媒体上公布优秀见习单位,提高其知名度,激发用人单位的积极性。督促各地制定就业见习配套政策,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框架下,进一步完善各地就业见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