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党委12月21日上午举行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提出,多措并举,力争两年内使新疆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基本实现就业。
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主持会议。
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就此作出安排部署,提出两年内基本解决未就业大学生就业的目标。目前这项工作已初见成效。截至11月底,新疆已有7.6万多名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其中2009年以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近2.5万人,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5.1多人,初次就业率为80%,主要为到企业就业及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但受各种因素、条件制约,新疆仍有近7.5万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不含2010年应届毕业生)。为此,自治区形成《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送审稿)。
会议确定了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思路和目标:统筹兼顾,坚持原则,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多措并举,分类施策,采取阶段性特殊扶持政策,并适当延长政策执行期限,解决突出矛盾,充分动员各方力量,通过增加公共服务领域岗位设置、大力发展一二三次产业、抓住对口援疆机遇、多渠道培训等途径,为创造宽松就业环境争取时间,逐步形成促进就业长效机制。两年内新疆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基本实现就业,完成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会议研究决定,作为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具体举措之一,组织实施少数民族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先行安排2.2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两批选派到对口援疆省市进行培养,以转变观念,提高相关素质和专业技能,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培养一大批各民族骨干人才,充实和加强基层,保证新疆建设和发展事业后继有人。(记者成立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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