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几年,海南省城镇失业率将继续控制在4%以内,同时,把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作为海南省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日,海南省首部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就业规划——《海南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制定实施,为未来几年全省就业工作勾画出蓝图,也为海南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吹起了冲锋号。
《规划》设定了海南省“十二五”期间就业发展目标: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80%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7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8万人)。
按照《规划》,海南省将着力控制失业风险,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继续控制在4%以内。确保零就业家庭和失地农户至少有一名适龄劳动力实现就业。
海南省还将强化职业培训和公共服务,提高劳动者素质。力争到2015年,全省技能人才队伍总量在现在的22.8万人基础上增加到39.2万人。
《规划》提出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未来几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其他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劳动合同备案率、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
为确保就业促进“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各项发展目标的实现,海南省将全方位落实资金和政策,全面推进职业培训促就业工程、以创业带动就业工程、重点群体扶持就业工程、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谐劳动关系工程等5大重点工程。
根据《规划》,海南省每年将为7万名城乡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其中每年为1万名企业职工开展岗前和技能提升培训。同时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到2015年,力争建成2所技师学院,培养高技能人才8万人。(记者胡续发 通讯员刘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