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据中新社消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新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观摩会上了解到,2013年新疆实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70万人次,其中转移城镇就业100万人次,农牧民劳务收入130亿元人民币,再创历史新高。
自2010年起,新疆连续4年将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列为重点民生工程。2013年,新疆6个国家级示范县共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7.92万人次,占新疆总量的18%;劳务创收32.97亿元人民币,占新疆劳务收入的25%,在职业技能培训、有组织转移、推动稳定就业和自主创业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新疆公共就业服务局局长玉苏甫江·麦麦提说,2014年新疆计划实现转移就业200万人次,其中农村新增劳动力60%以上进入城镇和企业稳定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