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将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未就业毕业生直接在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就可获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免费帮扶。
新出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提出,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从2013年起,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起的12个月。
2013年由公共财政出资购买开发的5000个基层岗位主要集中在公共卫生和司法等服务岗位。
2013年江苏省将组织不少于1.6万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对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费用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分担,并要求各地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和及时调整补助标准。由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为见习人员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情况,给予培训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