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政府出台的《海南省促进就业规划 (2011—2015年)》开始实施,为海南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吹起了冲锋号。
按照 《规划》, “十二五”期间,海南省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80%以上,确保零就业家庭和失地农户至少有一名适龄劳动力实现就业。海南省将强化职业培训和公共服务,提高劳动者素质。力争到2015年,全省技能人才队伍总量由现在的22.8万人增加到39.2万人。 《规划》提出,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未来几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其余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劳动合同备案率、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根据 《规划》,海南省每年将为7万名城乡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同时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到2015年,培养高技能人才8万人。
为确保各项发展目标的实现,海南省将全方位落实资金和政策,全面推进职业培训促就业工程、以创业带动就业工程、重点群体扶持就业工程、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谐劳动关系工程5大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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