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高校毕业生请注意了,安徽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从毕业生就业渠道、创业贷款等方面出台了最新的政策。本报记者独家将这些政策梳理归纳,制成手册,助2013年安徽高校毕业生就业一臂之力。
就业
渠道
今年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年,毕业生们该如何找到出路?安徽省政府提供了6种就业渠道可供选择。
1民营企业:对民营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将按相关规定为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等相关优惠政策。
科研院所:鼓励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采取科研助理等方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或从事教辅工作。
3“三支一扶”:今年安徽将招募100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选聘2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
4农技推广特岗: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
5基层社会管理:今年将继续开发4000个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乡镇(街道)、社区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期间工资待遇参照当地同类别街道(乡镇)、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确定。
6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且单列一定比例定向招收退役毕业生;省级及以下机关招考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大学生士兵。
就业
服务
1校园招聘:高校开展的校园招聘活动,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大型专项活动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2求职登记:允许高校毕业生在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并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
3求职补贴:按时发放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对应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经所在高校给予重点帮扶就业后(提供不少于3次的就业应聘机会)仍未实现就业的,按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就业
权益
1就业公平:用人单位招聘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
2权益保障:规范签约行为,任何高校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与高校毕业生签约挂钩。规范国有单位招聘行为,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自主
创业
1金融扶持政策: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提供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2税费减免政策: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规定行业,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涉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行业的,相应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3提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灵活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离校
未就业
1破除户籍限制,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本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
2开发12000个就业见习岗位,继续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由财政和见习单位各承担50%。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初次技能鉴定和创业培训补贴。
□顾玲玉 本报星级记者 余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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