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积极加入到就业见习基地(单位)队伍中来。那么,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单位)有哪些途径?见习基地(单位)该履行怎样的义务?如何对见习基地检查评估?……本文依据《关于印发<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合人社秘[2012]44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进行解读。
1.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单位)需具备哪些条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是承担就业见习工作的平台,需具备以下申报条件:(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能按时提供一定数量且适合高校毕业生见习的岗位。其中,就业见习基地每年提供的就业见习岗位不得少于50个。提供的就业见习时间不少于3—12个月;(3)具备较为完备的培训教育体系,能够按实际需求和专业特点进行岗位培训;(4)能按规定提供政府承担费用以外的见习毕业生基本生活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基本保障。
2.企事业单位如何申报市级就业见习基地(单位)?
各级企事业单位申报市级就业见习基地(单位),有两种途径:(1)县(市)、区属的单位,经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推荐,报市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毕工办)审核确定;(2)市属(含开发区)及省部属单位可自行向市毕工办申报,经市毕工办考察、审核后确定;(3)审核合格的单位,由市毕工办授牌,并通过合肥毕业生就业网、合肥人才网、《合肥晚报—人才天地》及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郭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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