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就业与社会保障综合公共服务机作为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群众、闻诉求、听民意、干服务”的最前沿载体,同时也是做好就业、社保、劳动监察等工作的重要依托。
近年来,我区各级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通过有效整合资源,围绕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为着力点,把加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作为改善民生、为民服务的重要工作来抓。
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我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得到不断完善,呈现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良好发展态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老百姓在自家门口享受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不再是件难事。
纵向到底:从无到有、从缺到全
就业、养老、医疗、维权等公共服务工作事关百姓福祉,而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则是落实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的重要载体。
“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执行,高质量建设。”针对基层公共服务机构项目试点建设,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三高”的硬性要求,同时将其作为提升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场轰轰烈烈的基层公共服务机构项目建设热潮拉开序幕。
自2010以来,经国家批准,我区分三批在武鸣县等28个县(市、区)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目前共有28个县(市、区)及其所属111个乡镇开展了县级、乡镇级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
“在"三高"的要求下,我区各地各部门从项目立项、建设用地、规划、项目审批、资金筹措以及项目实施等各个方面,全面配合并抓好这项事关老百姓福祉的设施建设。”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雷震如是说。
目前,我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取得良好进展,初步实现了“机构从无到有”的良好局面。据悉,2010年开展试点的8个项目已全部完工;2011年开展试点的8个项目在工程进度上已取得较大进展,有5个项目已基本完工,完工率为62.5%;2012年的12个试点项目已组织实施,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
随着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建成,公共服务业务不断增加,这对基层机构在软硬件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人社部门及时跟进并采取相应行动,与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在各地落实好办公场所的基础上,及时为各个基层公共服务机构配备了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面对未来,基层社保工作人员满怀信心:一定要把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成为功能齐全、设施优良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场所,真正把公共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
横向到边:人员充足、服务齐全
社保所是落实就业服务与社会保障政策的前沿阵地,伴随着一个个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建成以及软硬件配套完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成为迫在眉睫的工作。
为充实基层机构的人员队伍,自治区人社厅通过增加编制、借用、开发公益性岗位、“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充实人员,不断扩充基层机构服务力量,目前,基本上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经办服务网络体系,经办工作基础得到了有效落实。
随着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建成,越来越多的就业服务与社会保障政策也将逐步“落户”到基层。同时,基层公共服务机构也将整合养老、就业、失业、工伤、生育、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集中办公,为老百姓提供最快捷、最高效、最优质的公共服务。
据统计,在全区完工的基层公共服务机构项目建设试点县,当地就业规模和参加社会保险人数不断在扩大,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均保持在96%以上。
公共服务建设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基层服务均等化。为此,我区在信息系统建设上也下了不少功夫。目前我区已先后统一开发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软件,采用数据大集中的方式,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了自治区级数据中心,雷震说:“信息化建设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向一个新高度,从最初实现自治区、市、县、乡镇四级联网,进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与此同时,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我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严格要求,项目资金一定要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在项目建设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稳步推进民生福祉工程,并惠及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