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4月,安徽宣城籍女大学生江亚萍想应聘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中心话务员,却因非南京户籍被拒,她认为遭遇户籍歧视,于是决定诉诸法律。本周,这起“全国首例户籍就业歧视案”有了新的进展。经过15个月的马拉松维权之战,江亚萍已拿到了11000元的赔偿款,这也为全国首例户籍就业歧视案画上了一个句号。(央广网8月8日)
自2008年1月1日《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首例乙肝就业歧视案”、“首例性别就业歧视案”、“首例艾滋就业歧视案”,到此次“首例户籍就业歧视案”,虽然都是“首例”,但核心均是“就业歧视”。该案胜诉,有人认为其具有里程碑意义,但在部分观点看来,虽胜犹辱。
值得一提的是,教育部网站7月11日发布一项文件,禁止户籍歧视和院校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