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学专业学生难就业的现状,一些教师也是有苦难言。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师蒋志如在数年的授课生涯中,一直备受学生好评,直到有一次上课时意外地听到了学生对他的负面评价,让他觉得十分震惊。
“那个学期,我担任《商法学》教学。由于班里的学生都是新生,所以我的要求就比较严格。我对学生提出了一些要求:第一,写读书笔记,不是简单的摘抄,还要写出对摘抄内容的一些思考与体会,至少要从一个角度进行,字数原则在500字左右;第二,每当完成《商法学》一编的内容,写一篇1000字到2000字的短文,以体系化的理解思考所学到的法学知识与法律理念;第三,为每名同学布置一个任务,在我教授的这段时间内,必须读3至5本课外书,然后写出读书笔记,让我批改、给出意见,并进行一定的交流,以共同提高。”蒋志如回忆说,“对于教学工作,我也改变了原来我一个人在台上从第一分钟讲到最后一分钟的模式,而是我首先对一次上课内容进行体系化的讲授,并将其中关键点予以点出,然后由学生对具体的知识根据他们自己的理解进行课堂发言,最后,再根据我的理解对这些具体内容进行再理解或者进行串讲。”
按照蒋志如之前的设想,这样的教学理念及方法应该更加科学和先进,但学生们对此的评价是“听不懂”、“讲课没有体系”、“上课越来越随意和糊弄”。
“我相信任何法科学生都希望为自己授课的老师属于优秀教师,具备博学的知识,也希望老师的教学不仅能够学到丰富的法学知识,更要学到法学、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然而,他们却没有明白或者说没有准备好学习与领悟法学知识与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的主要承担者不是老师,而是学生自己。它需要法科学生自己在下课之后对老师的授课内容做进一步的阅读、对这些内容进行持续性地思考才能达到。然而,在当下的学习与就业氛围下,法科学生也茫然不知所措。首先,我相信任何学生在学校读书时都想学到知识,想成为一名有用于社会的法律人才。但是,即使根据前面的学习模式学习,这些法科学生已经掌握了应该掌握的法学知识与法律素养时,能够找到一份与之相当的工作吗?其间形成因果关系的概率是多少?是百分之八十,还是百分之二十?如果是百分之八十,我相信绝大部分学生愿意投入时间与精力学习法律知识,以提高自己的法学素养,但如果是百分之二十,则就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在这方面花时间,因为无论学习还是不学习,其结果一样。而现在中国法科学生的就业情况在所有专业中的就业情况也排名末尾。”蒋志如说。
蒋志如在反思过程中得出一个结论,在就业压力增大的前提下,一些让学生容易通过考试并且拿高分的教师可能会受到更多的欢迎。
“只有放松对学生的要求,才能达到在表面上不仅是师生共赢,还有学校、家庭等多方的共赢。比如说,考及格、给高分,学生可以顺利毕业(甚至‘优秀’毕业),学生很高兴,因为这是毕业找到工作的前提,学校很高兴因为就业率增加,家庭很高心因为他们不用担心孩子学业了。”蒋志如说。
蒋志如认为,按照这样的势头发展下去,法学教育面临的是“双输”局面:一方面,学生属于最大的受害者,因为付出学费却没有成为真正的人才,他们对学校的记忆也就只有逃课、谈恋爱、游戏、玩等负面的东西,而美好的回忆则很少,在这样氛围下熏陶出的法科学生,几乎很难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或者说成为优秀法律人的几率很低;另一方面,对于教师而言,也是输家,教学有一种职业的快乐,而当自己的教学都不能得到学生发自内心的接受时,快乐就会逐渐被驱散,因为在教育行业中,需要教学相长,而不是独角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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