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顾荣)记者昨日获悉,陕西省将设立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招聘补贴,用于补贴高校校园招聘活动经费不足,鼓励支持高校积极开展校园招聘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昨日联合发出《通知》,设立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招聘补贴,将高校校园招聘活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大型专项活动项目,在就业专项资金用途中设立高校校园招聘补贴,用于补贴高校校园招聘活动经费不足,鼓励支持高校积极开展校园招聘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高校招聘活动允许外校学生自愿参加,不收取学生和用人单位费用;招聘活动信息提前在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或市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站或公共人才服务网站公布(公布内容应包含岗位数量),就可以享受校园招聘补贴的条件。
符合条件的高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校园招聘补贴申请的,依据以下因素确定具体补贴额度:本校应届毕业生人数、毕业生离校时的就业签约人数、移交至人社部门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人数;高校在所在地省级或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站公布的校园招聘活动的岗位数量;参加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出具的招聘活动未收取费用、未限制外校毕业生的证明。此外,每年补助给1个学校的校园招聘补贴,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以上4个因素,并结合省、市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的筹集情况,以及高校提出的补贴申请额度,通过量化测算办法确定。
省内各高校应于每年7月底前向有关部门提出当年校园招聘补贴申请。其中,部属高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其他高校向当地市级人社局提出申请。教育、人社、财政部门应在每年8月底前完成校园招聘补贴的受理、审核和补贴资金划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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