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08网北京7月23日电(谭博文 潘薇)国务院近日召开全国就业创业工作表彰大会,温家宝总理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就业形势将更加复杂而严峻,要把就业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有关专家指出,当前应该确立好统一的政府考核标准,促进政府想方设法积极推进就业工作。
——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扩大就业刻不容缓
在本次大会上,温家宝强调,扩大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就业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促进就业创业摆在各项工作的优先位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就业形势将更加复杂、更加严峻,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的任务十分繁重,必须作出更大的努力。
就未来我国就业形势走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近日公开表示,我国适龄就业人口(16—60岁)的峰值将会出现在2014年,未来一段时期内中国仍将面临劳动力严重供过于求的局面。
据多方综合考虑估算,“十二五”期间每年城镇需要提供的新增就业岗位理论上应为2500万个,比“十一五”期间要多出100万个,但当前中国每年能够实际提供的新增就业岗位和退休自然减员造成的岗位空缺之和仅有1200万个。供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巨大缺口,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还会持续。
另一方面,我国就业市场的结构性矛盾近年来更趋明显,“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企业需要的高级技术型人才依然面临普遍而长期的短缺,尤其是第一产业的现代农业科技人才和第二产业的高端制造业工程技术人才。季节性的招工困难也从沿海地区逐渐蔓延至内陆。据信长星预测,在未来的经济结构调整转型中还将不可避免地产生新的失业,进而导致失业率的小幅波动。
有关专家认为,上半年东部地区已经开始出现新增就业人数比去年同期下降的状况,估计下半年开始,我国的就业将会趋紧。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制定出积极而符合我国国情的就业政策显得刻不容缓。
——就业完成情况将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
温家宝在大会上指出,未来我国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时,优先考虑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创造良好就业环境的需要,探索建立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价机制,把就业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
这并不是我国第一次提出要以考核的方式促进就业。在2007年通过的就业促进法就已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属的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此后,陆续开始有省市县将就业作为政绩考核的指标之一,但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考核标准体系。在此次会议上,温家宝再次明确强调要以政绩考核作为推动进一步保障就业问题,也显示出国家有意进一步深化这项制度。
政府发挥作用和积极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是过去十年我国在促进就业方面的一个基本经验。中国经济是一个转型经济,存在着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有着巨大的就业人口压力,所以政府的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和推动是促进就业的一个关键。
就业是民生之本,把就业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无疑会对促进就业起到积极的作用。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陈天祥指出,将就业完成情况纳入考核体系中是一个好的开端,但政府应当摒弃传统的仅以“结果导向”的考核,而应将政府绩效管理的重点放在对过程的管理上。政府应当从宏观的调控上引导经济的转型,重要的是扩大就业机制,可以从财政支持、就业与再就业培训体系建设、优惠政策、直接购买劳动服务等方面帮助扩大就业,并以这些行动作为对绩效的考核标准。
——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是稳定扩大就业的主力军
温家宝强调,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是稳定扩大就业的主力军。要认真落实扶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长、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曾表示,在我国70%的劳动力未受过高等教育的背景下,中小型企业仍是创造就业岗位的重要力量和来源。
然而,只有在中小微企业自身稳定健康发展的条件下,其创造就业的能力才能有所体现。目前国内的中小微企业正面临诸多挑战。一是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导致其资金周转能力弱,容易面临倒闭风险。二是近年来企业的成本上涨、人民币汇率提高、市场需求下滑等各种因素导致中小微企业陷入困境,企业运营和盈利均受到影响。
有分析认为,帮助中小微企业摆脱困境无论对经济运行,还是对增加就业都有着重要意义,在生存都成问题的时候,中小微企业自然不会有大量招工、扩大经营的意愿。
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还存在“用工荒”问题。有企业管理者表示,现在不仅许多高端技术人才不愿意在中小微企业就职,就连密集型劳动力也开始出现短缺,为了尽快增大吸引力,企业只能采取加薪手段。加薪就意味着企业劳动力成本增加,从而加剧企业的生存危机。
因此,落实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显得尤为重要。对此,有关专家提供了以下几点建议:政府应当给予中小微企业更多实际上的优惠政策,比如减税;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快构建贷款融资的公共服务平台,以中小微企业-中介-银行的模式帮助企业减少贷款成本并提高贷款机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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