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5月28日电(记者 谢樱)对于就业困难人员来说,能否获得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对于他们的就业道路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记者28日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了鼓励企业招聘就业困难人群,帮助他们学习一技之长,湖南为组织就业困难人群进行技能培训的企业发放技能培训补贴。
《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规定,湖南省境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省外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就业前参加的技能培训及企业新录用四类人员上岗前参加的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每人每年可以享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就业技能培训按职业(工种)类别的不同,给予每人A类1200元、B类800元、C类500元的培训补贴。
据介绍,四类人员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的,按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
企业新录用的四类人员中没有取得拟上岗专业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参加岗前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40%,对企业给予定额就业培训补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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