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创业要舍得花
■以奖代补扶持创业平台建设
今后,我市将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发展,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促进大学生创业。对经评审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扶持。同时,各级要依托各类创业平台,为准备或开始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导师、项目推介、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工商登记、融资服务、税费减免、政策补贴和数据信息等“一站式”创业服务。
■创业贴息贷款最高10万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额度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扶持。面向毕业学年大学生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模拟实训,落实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从2013年起,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配套服务要跟得上
■实现未就业毕业生动态跟踪管理
按照要求,我市要启动实施回生源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引导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网上登记,实现实名制动态跟踪管理服务。力争使每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就业准备活动。对就业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过渡性安置。从2013年起,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1000元。
■就业见习留用率力争达到80%
我市还将继续建设一批管理规范的就业见习基地,为大学生提供更多见习岗位。今年,全市组织1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满留用率将争取达到80%以上。见习期间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就业见习基地和当地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
■公租房将向高校生开放
另外,我市要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逐步将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保障范围,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向自主创业大学生、外地户籍高校毕业生提供,缓解高校毕业生住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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