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海政)记者近日获悉,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符合条件的2011年省外院校济南生源回济未就业的19名特困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者,每人发放了500元求职补贴,并将为他们提供不少于两次的推荐就业服务。
据了解,根据济南市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山东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三证之一,并进行了就业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求职者,可享受该项补贴。山东省内院校特困家庭毕业生离校前已在学校领取了500元求职补贴。
济南市人社局还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发挥各街道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作用,对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通过电话或登门等方式,至少为他们提供不少于两次的推荐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