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了解到,我市决定在7月份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这次活动的主题是“情系天涯学子,携手就业起步”。
重点服务对象是2011届及往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留三亚工作和在三亚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活动的内容是:举办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开设服务窗口,提供免费服务;入户宣讲政策,了解就业需求以及落实扶持政策,开展帮扶活动。
同时,为促进毕业生与用工单位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实现用工企业与毕业生的有效对接,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决定在7月15日举办“三亚市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专场招聘会。”
另据了解,我市还将继续组织开展实施本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进一步明确参加就业见习的对象范围和见习期限、见习待遇和经费来源,以及见习单位和见习基地的确定。
凡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截至毕业第二年的12月31日)且具有三亚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享受见习补贴,见习补贴不得低于我市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见习单位承担60%,同级财政承担40%,见习补贴费用实行所得税税前列支,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见习生见习期间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见习单位统一办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
另外,见习岗位主要通过确定见习单位和见习基地的方式开发。规定了见习单位申报条件,见习单位应当具备一定规模、管理规范,自愿提供各类就业见习工作岗位,并能提供一些具有一定管理、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
此外,见习基地的申报条件应当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能提供一定数量(一般为20个以上)、具有一定管理或技术含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见习补贴费用和必要的见习生活条件、劳动安全条件,并为其办理人身异味伤害保险,见习结束后,可以视情况而定提供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吸纳见习生就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今年度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主要有三大特色:一是扩大了参加就业见习的对象范围,届时,我市将有千名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二是市财政给予了大力支持,见习生的待遇有所提高;三是大大简化了单位申报手续和增加了见习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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