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日前出台《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3〕65号)。主要内容包括:从2013年起,通过公开择优办法招聘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服务期限暂定为3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暂按每人每年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模,从2013年起,全省每年组织至少20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对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工作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