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发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将材料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一份。
2.毕业生收集招聘信息,阅读毕业相关材料。
3.毕业生自我推荐、面试(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各留一份。
5.五月六月进入毕业鉴定及派遣阶段,领取《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