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要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黑龙江省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继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其中要着力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0%。在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张丽新看来,这是摆在黑龙江省面前重大的民生问题,黑龙江省要在促进更高质量就业方面发力。
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2013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达23万人,技校毕业生6.3万人,再加上城镇初高中毕业未升学的人员,2013年需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在30万人以上,该省的就业形势还面临着很大挑战。尤其是大学毕业生这样的特殊群体,对就业岗位的要求较高,而社会所能提供的符合大学生期望的岗位需求少,可以说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大学生的毕业压力仍造成很大冲击。
张丽新认为,黑龙江省应结合省情,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省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为保障公平就业,省政府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政策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后续政策以保证政策连续性。此外,政府要不断完善大学生就业服务保障政策,不断强化地方政府就业服务能力,为大学生就业提供各种保障。例如开展职业培训、支持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在保障就业公平方面,还应对大学生就业中的弱势群体给予政策倾斜,例如通过增加投入、就业经费和创业资金支持等方式逐步改变其弱势地位,真正将大学生就业问题解决在毕业之前。
“发挥我省区位和产业优势,以产业带动就业。”张丽新说,黑龙江省应根据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现阶段的发展实际,延长产业链为就业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形成就业的持续效应。此外,利用黑龙江省现代农业的发展前景,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到农村创业也不失为很好的就业方式。吸引高校毕业生开展农产品加工、利用现代技术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
在张丽新看来,黑龙江省应创造条件支持创业,以创业促就业。“今后省政府应在鼓励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上下功夫。”张丽新说,黑龙江省应不断落实支持劳动者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等政策,为劳动者创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例如搭建融资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一定税收优惠;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跟踪扶持等系列服务,帮助创业者成功创业。同时,推进创业基地作用,鼓励支持各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以此,真正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
以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就业,黑龙江省应以定向培养为目标办好职业教育,做好职业技术人才的储备。同时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开辟更多就业途径。(杨海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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