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经济网西安12月28日讯(记者张毅)为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日前,陕西省出台《就业援助办法》,并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办法》了明确就业困难人员群体范围基础,针对9类就业困难人员,要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了解其基本情况,做到家庭情况清、失业原因清、技能水平清、择业意向清、联系渠道清。对就业困难人员指定专人帮扶,针对其具体情况,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实施“一人一策”的重点帮扶。同时,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自主创业、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跨地区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10项援助,并对其进行后续跟踪管理,开展“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的“三回访”工作,使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体面就业”。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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