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充满活力的以创业促进就业的机制,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山西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内容,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为各类未就业人员提供创业就业条件,是我省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目标的主要措施。从省财政厅获悉,2009年以来,省财政每年安排省级创业资金3000万元,截至目前已累计安排1.5亿元,专项用于创业师资培训补贴、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创业实体场地租赁费补贴和相关工作经费等支出。
创业培训师资培训补贴,主要用于对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组织师资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并取得资质合格证书的,根据实际培训人数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培训期限要求,每人每天给予150元补贴。创业项目补贴主要用于对省级创业项目库建设单位组织创业项目征集、评审、入库、展示、推广等费用,根据创业项目征集数量和推广使用的效果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按每征集一个项目且经过评审纳入省级库的先给予2000元的补贴;对推介成功、被创业者使用并取得效益的创业项目,再给予30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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