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具有定点资格,如果年检不过关如何处理,今后这些问题将有个说法。为加强就业创业培训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连云港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根据省相关新规,近日连云港制定出台了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实行年检制度,对培训机构进行彻底规范。
就业创业培训实行定点准入
如今,找一份工作、创办自己的企业都不算难,但如何提高市民就业与创业的成功率,是摆在政府部门面前的一大问题。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相关通知的要求,结合连云港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
按照该办法,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将实行属地管理,定点资格认定由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审核认定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创业培训定点单位由省人社厅统一认定。
连云港符合条件的各类就业训练中心、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中心和其他社会培训机构均可申报定点,经认定后成为就业培训定点单位或创业培训定点单位。申请定点培训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有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或民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教学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须具有与承担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培训师资、场地、设施,有满足开设专业需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遵守国家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热心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有与培训相适应的就业渠道;近三年无重大违纪违规被处罚记录。
定点机构可开展多种培训形式
今后,就业培训定点机构专业的设置将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经培训管理机构同意组织招生报名;培训管理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信息,以及各类人员的培训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培训信息,定点机构结合自身条件,提出开班报告,经审议同意后方可开班。
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可根据各类人员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在确保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可采取全日制、半日制、夜校等形式。实行“先备案、后办班”的制度,开班一周前须向培训管理机构填报办班申请表,并报送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课程表等备案材料。同时,严格建立学员出勤考核制度,考场记录制度,保证教学质量。
同时,连云港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应建立培训后就业情况反馈制度,做好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工作,将培训结业学员的信息及时提供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此外,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增强培训实效。
年检不过关取消定点资格
据介绍,连云港培训管理机构将加强对各类就业培训班教学的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审核就业培训补贴和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年审的主要依据之一。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经批准开办的培训项目,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有转包行为即取消其定点培训资格。
连云港将建立培训定点单位年检制度,实行退出机制。培训管理机构每年对定点培训单位的培训质量、教学管理、就业效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和年检,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其为合格或不合格。对管理混乱、培训效果差的培训定点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取消其培训定点单位资格。(陈 兵 王茂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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