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包头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紧紧围绕就业服务工作中心,全力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全面完成自治区和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实现新增就业4.1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22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7%以内;全市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3.43万人。全市培训创业人员8060人,成功创业4683人,通过创业带动就业16251人,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显著。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4.06亿元,贴息支出5522万元;城镇技能培训1.27万人,培训后实现就业1.21万人,农牧民工技能培训17456人。
2013年,包头市按照自治区创业就业工程的要求,在自治区率先出台了包头市创业就业工程实施意见,制定了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工和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等一系列配套工作措施,形成了我市新一轮创业就业工作的政策体系,有力推动了就业创业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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