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高校应届毕业生达727万人,就业形势愈加严峻,不少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遭遇“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的性别歧视,而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也“意外”让性别门槛再次悄然抬高。屡禁不止的性别歧视让女大学生的就业率明显低于男生。(据5月26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就业歧视一直饱受诟病。我们在加大对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时,也有必要站在用人单位的立场上想一想,他们为什么有就业歧视?其根源到底是什么?
就拿“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的性别歧视来说,用人单位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女性有怀孕、生育等生理特性,且在怀孕与生育期间,会造成劳动暂时中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损失,只招聘男员工的做法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女性因怀孕、生育导致劳动中断,其损失不能由女性劳动者独自承担,因为生育是女性的基本人权,也是人类得以延续、社会得以发展的基础。但同样,其损失也不能全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比如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专家张敬婕就认为,如果只是将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核算在企业身上,势必会遇到较强抵触。
面对“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的就业歧视,加强法律建设,加大处罚力度很关键,但说到底还只是治标之策。而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实,一方面需要用人单位转变观念,加强对女性权益的尊重;另一方面,有必要效仿国家在残疾人就业保障方面的相关举措,用国家政策优惠、税收减免、社会保障资金支持等方法,对女性生育给企业造成的此类损失进行必要补偿。唯有建立起一套个人、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和承担的社会保障体系,才有希望解决就业歧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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