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完成的《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加快电子商务立法”。另据电子商务法起草组透露,相关部门已经完成立法前期的课题研究工作,相应的立法程序也已启动,并力争在2015年下半年完成法律草案。
三大问题将被重点关注
据悉,《意见》旨在依法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加大法律法规执行力度约束市场主体行为,从而使得国内贸易的流通能够在法治环境下健康运行。
具体到电子商务领域,除了明确提出“加快电子商务立法”外,《意见》强调要强化电子商务领域的创新保护,建立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探索将电子商务领域商业模式纳入专利保护范畴;推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规范发展,加强对入住商户的审核管理,推行网络零售商品由第三方平台先行负责制和保证金制度。
权威人士介绍,我国电子商务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迅速,但已有的《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已无法适应当前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特别是网上交易安全、知识产权及产品质量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突出问题,不但极大地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使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电子商务法》将为消费者搭建起“保护伞”,扫清妨碍电子商务领域发展的各种障碍,营建健康的市场环境。
力争下半年完成法律草案
针对目前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2013年10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电子商务立法工作列入规划,并在之后成立了电子商务法起草组。到2014年12月,起草组针对14项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完成研究报告。
目前,立法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相关机构将力争在2015年3月前后形成立法大纲;2015年下半年,完成《电子商务法》草案,草案最后将征求各部门、地方、电商企业、协会、专家等意见,并争取在2016年6月前,提交全国人大财经委全体会议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