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很多东莞企业从外销转为内销,而电子商务成为首选方式。 鲁力 摄
去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促内销、稳增长”成为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建设要求。广东作为传统制造业大省,制造业销售渠道面临电子商务的刷新。在这种情形下,广东为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出史无前例的环境:一方面推动本省电商渠道壮大繁荣,另一方面推动制造业“触网”拓展销路。
上周二,东莞正式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东莞市经信局副局长刘炯贤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独家专访时,对《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入的政策解读。
刘炯贤说,今年东莞两会上,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提案中,有关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占了大多数。此次《实施意见》出台,一方面是响应省委省政府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部署,另一方面也是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一个回应和承诺,继续营造东莞电商发展氛围。刘炯贤透露,《实施意见》将对东莞电子商务发展发挥宏观管理的作用,具体实施细则争取在本月底推出。
用电子商务作为转型升级的主要手段
《实施意见》指出,以“稳出口、扩内销、调结构、保增长”为主攻方向,依托东莞优势产业和重点行业,完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大力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打造珠江三角洲地区领先的电子商务核心集聚区。到2015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4500亿元,经常性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比例达到65%以上。
刘炯贤说,《实施意见》的出台更加明确了东莞做电子商务的主要目的,即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助企业稳定外销,开拓内销。
这两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很多东莞企业从外销转为内销,而电子商务成为首选方式。2011年,东莞电子商务营业额为1600亿元左右,2012年“广货网上行”开展之后,带动了1万多家从未接触过电子商务的企业“触网”,电子商务营业额达到1800多亿元。
《实施意见》中提到,要扶强电商企业。首先,在提升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方面,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建设面向行业和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平台,这有利于把网销地、税收留在东莞;其次,在抢占电子商务产业竞争制高点方面,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企业,通过示范企业带动制造业企业应用电商。
刘炯贤说,长期的加工贸易思维让东莞制造业企业“触网”的步子慢了一点,目前,必须先通过电子商务园区的打造,把企业集聚起来,形成“量”。下一步还要大胆解放思想,研究出台相关政策,让电子商务企业零条件进入东莞。
做好统计 避免产值跨地区转移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市场监管和统计监测,加强东莞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建设,加快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开展相应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
根据阿里巴巴、淘宝网的统计,两大平台全国采购额深圳第一,东莞则以上千亿元的采购额居第二位,但是这个数据却不能通过东莞的统计部门计入官方数据。
刘炯贤讲述了在东莞普遍存在的一个现实情况,以在凤岗的某知名电视机品牌为例,其在东莞设厂20年,占地200亩,统计报上来的年均总产值为16.8亿元,年均生产2457万台电视机。这样一算,生产一台电视的产值只有67.2元。然而,67.2元可能连加工费都不止。
众所周知,东莞工业用电比广州、深圳高,而工业产出量是深圳的1/3,广州的1/2。何来如此大的反差?
刘炯贤说,这说明,很多产出没有在东莞体现出来,东莞用高耗能换来的产出,其产值、税收、利润进行了跨地区转移。
刘炯贤指出,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东莞大量中小企业委托深圳企业进行出口,产出给了深圳。
二是深圳转移至东莞的企业,其总部在深圳,因此产出不在东莞。而且深圳也出台税收返还优惠政策,即凡是从外地生产拿回来的税收,企业将享受5%的税收奖励。
三是东莞的统计不足,长期以来的“放水养鱼”思想,没有形成统计的习惯和思想。
因此,为了改善目前东莞用电多、产出低的现状,《实施意见》提出抓统计的思路。
“不能100%统计,但是能统计八成或者六成也是很好的。”刘炯贤说。
此外,做好统计工作还有一个好处,即利于节能减排。刘炯贤说,由于企业产出没有真实体现,如果不加区分,不仅会增加东莞的用电压力,还会影响优质企业的用电保障。“像生益科技那么优质的企业,每年到了用电高峰,相关领导都要出面协调给用电指标。那些低税收低产出,为何还要保障用电?”
因此,刘炯贤说,统计制度要大胆去推,地方要强硬起来。
“洪梅跟苏宁合作的物流基地项目,在当初谈的时候就十分强调销售地要留在东莞。目前这个项目每天能创造1个亿的产值。”刘炯贤说,东莞将有理有节、循序渐进,做好统计的思想教育,以鼓励支持为主,加强统计监督,营造抓统计的氛围。
“接下来,每个镇都要加强统计监管,与企业协调。”刘炯贤说,东莞要一改“习惯了不在乎”的思维,否则在转型升级工作上做得再多,也会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资金扶持不再“撒胡椒粉”
《实施意见》指出,市政府将为电子商务设立财政专项资金,集中资源鼓励东莞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和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其中,2013到2015年,市财政每年在“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1.5亿元,用于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此前与电商扶持资金相关的政策是2010年出台的,即两年内由市财政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全市5000家中小企业“触网”,平均下来,每家企业仅得到3000元,这对动辄上百万的“触网”前期投入显然是杯水车薪。
刘炯贤说,1.5亿元的扶持资金是经过一番争论之后,做出的比较保守的扶持资金数目。他说,新出台的扶持资金,将不再进行撒胡椒粉似的支持,要用在刀刃上。
他说,发展电子商务是各部门的责任,而不是某个局的责任。因此要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一方面财政要进行大力支持,所有部门、企业共同也要共同支持发展电商。
因此,《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市经信局、财政局要牵头协调市人才办、科技局、人力资源局、外经贸局等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电子商务的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据悉,目前,经信局已经组织电商协会、重点企业进行广泛调研,资金使用将会反映广大企业的需求,有所侧重,并且每年都将有不同的扶持重点,将有效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
策划:王慧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王宁(编辑邹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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