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是外贸大省和电子商务大省。按照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要求,我省各地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应运而生,蓬勃兴起,势头很好。发展外贸电商有助于我省外贸企业直接面对国外终端消费者、有助于培育出口自主品牌、有助于开拓中高端市场,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推进外贸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和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外贸电商的成长性和开拓性,将其作为外贸工作的重点来抓。
根据国办发[2013]89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厅外贸处在前期实地调研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的通知》(浙商务贸发[2014]98号)。通知提出,各地要加快步伐,因地制宜,抓紧推动跨境电商出口工作。第一批全国跨境电商出口通关试点城市,要根据前一阶段工作进展,及时总结经验,修改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和措施;已获国家有关部门复函同意开展跨境电商出口的城市,要抓紧落实实施方案,及早开始出口业务;省级有关公司要密切关注跨境电商发展动态,有条件的要积极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
各地要探索建立跨境电商统计体系和重点电商企业联系制度,对本区域的跨境电商出口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包括电商出口企业交易额等,特别是对自建平台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平台出口重点企业进行上门拜访,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全面掌握全市跨境电商出口状况。
跨境电商出口业务涉及到商务、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管、邮政等各个部门。各地商务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力量,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交流,明确局内具体责任处室和联络人,并指导所属县(市)开展跨境电商出口工作。
今年我厅将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和省级公共海外仓建设等重点工作(另行发文组织申报),省财政将给予资金支持。并将择期举行跨境电商交流座谈会、培训会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