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新建社区中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的面积要占到社区总面积的10%以上。要求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区以及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安置住房小区需要严格遵循商业网点配建面积的规定。
不仅如此,旧城改造和新开发房地产项目配套的商业网点设施建设要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对不按规划要求预留商业网点设施的,国土、规划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手续,住建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开工手续。
与此同时,政府也将加强社区商业网点的建设,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支持菜店、菜市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便利店、早餐店、家政服务点等居民生活必备的社区商业网点建设,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专项用于购买部分商业用房,或在土地招拍挂中一并提出应无偿提供给政府用于公共便民服务网点建设的条件;加强社区商业网点用途监管,不得随意改变必备商业网点的用途和性质,拆迁改建时应保证其基本服务功能不缺失。对符合条件的社区菜市场和便利店,省级财政予以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社区菜市场和便利店,省级财政予以奖励。(记者谢丹)
(原标题:福建加快发展流通业 培育福厦泉电子商务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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