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贸易局、经贸委)、义乌市市场贸易发展局,省属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全面推进我省电子商务发展,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省商务厅正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浙江省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的要求,拟确定“十二五”时期我省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业的重点建设工程,努力培育一批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产业园,支持一批重点电子商务建设项目和平台。《规划》报经省政府同意后颁布实施,对列入“十二五”重点建设工程计划,将予以重点支持发展。申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重点企业。企业总部注册地在浙江省境内,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网络购物(B2C)、第三方网络购物平台(C2C)、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B2B)、大宗商品网络交易平台(B2B)以及专业性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和物流配送企业。按不同类别确定指标,综合考虑企业规模、盈利能力等要素,确定一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二、产业园区。由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成立,围绕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集中了电子商务经营企业、网络技术服务商、物流配送企业和其他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的产业园。包括已经成立的、正在组建的和“十二五”时期计划建设的。
三、重点项目。项目实施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境内,项目内容为传统产业应用电子商务改造提升,项目总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具体包括超市、百货、专业市场、品牌生产企业的自主网络销售等电子商务建设。
四、重点平台。平台运营企业注册地在浙江境内,“十二五”时期平台建设总投入在5000万元以上,包括第三方网络购物平台(C2C)、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B2B)、大宗生产资料网络交易平台(B2B)、大宗农副产品网络交易平台(B2B)、社区居民服务平台(总投入放宽到1000万元)和电子商务综合监管平台。
省领导要求要在5月中下旬完成《规划》初稿编制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市商贸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和行业协会按照以上明确的重点,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设区市需同时填报附件5的调查问卷。同时,本通知将通过省内部分知名新闻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向社会公开,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可主动向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或者通过省级行业协会申报。请你们于5月20日前,汇总辖区内的相关项目,报省商务厅商发处和贸研中心。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商发处:吴哲
电话:0571-87056297
贸研中心:林士俊
电话:0571-28939288
电子邮件:lsj048@126.com
本文转载自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http://b2b.toocle.com/detail--576693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