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8月23日从发改委获悉,发改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央行办公厅、国税总局办公厅、工商总局办公厅等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启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通知称,参与创建工作的城市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战略定位,从本地电子商务现状、特点和比较优势出发,确定工作目标、重点、步骤和保障措施,切忌贪大求全盲目攀比。
通知明确,8月下旬起发改委、商务部、央行、国税总局、工商总局将组织专家开展初步方案的研究评议工作,提出初步方案修改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申报创建工作的城市根据初步方案修改意见,调整完善创建工作方案,并将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正式创建工作方案,于9月28日前由地方发改委报送国家发改委,同时抄送商务部、央行、国税总局、工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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