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布的《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网上采购与销售额占采购和销售总额的比重由2005年的8.5%和2%提高到25%和10%以上;经常性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占中小企业总数的比重由2005年的2%提高到30%;自有品牌的电子商务关键技术装备与软件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40%。
《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政府将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商务试点工程、公共电子商务服务工程、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工程、移动电子商务试点工程、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工程和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工程六大重点工程引导我国电子商务发展。
政府率先应用电子商务具有特殊的示范与带动作用。《规划》提出,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引入市场机制,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同时,政府部门要充分利用专业化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在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等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实施服务外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