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国家八部委召开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物联网云计算试点示范、国家创新能力建设”授牌大会上,吉林市被授予首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称号。
为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部署,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汕头、长春、吉林等21个城市列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据了解,“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始于今年3月,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联合倡导,在全国部分省会城市及副省级以上城市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