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同意北京市等21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复函》,北京、昆明等21个城市获批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复函》提出,国家“十二五”规划纲提出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任务,为促进电子商务又好又快发展,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研究决定,将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昆明等21个城市列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原则同意21个城市报送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据分析,昆明获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后,可以把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增强城市竞争优势的新途径,利用电子商务突破城市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的限制,提高城市的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力。还将促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改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壮大电子商务服务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省商务厅副厅长李极明表示,云南电子商务发展重点是农家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品牌电子商务和国际电子商务。
农家电子商务就是草根电子商务,以商务部主办的新农村商网为例,这也是云南省一直力推的一个重要的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移动电子商务就是要做高端,做高度。”李极明表示,云南电子商务也要打造自己的品牌,虽然有难度,比如鲜花等,都是鲜活易腐的商品,但依然要坚持走品牌化路线,“而国际电子商务第一个目标就是要做好面向东盟国家的电子商务”。
在桥头堡建设背景下,云南电子商务国际化特点会得到更充分体现。目前云南打造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官方网站已经链接商务部网站,其中包括提供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的B2B跨境交易平台,现在每个月访问量均有大幅度增长。(来源:都市时报 文/乔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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