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模式创新进入新时期,各类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物流配送以及相应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正在不断地完善起来,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创新了多种模式,创造了30多种模式。
B2B(经济组织对经济组织)、B2C(经济组织对消费者)、B2B2C(企业对企业对消费者)、C2B(T)(消费者集合竞价—团购)、C2C(消费者对消费者)、B2F(企业对家庭)、O2O(网上与网下相结合)、SaaS(软件服务)、PaaS(平台服务)、IaaS(基础服务)、M-B(移动电子商务)、B2G(政府采购)、G2B(政府抛售)、B2M(面向市场营销的电子商务企业)、M2C(生产厂商对消费者)、SoLoMo(社交+本地化+移动)、ABC(代理商-商家-消费者)、BAB(企业-联盟-企业’)、P2C(生活服务平台)、P2P(点对点、渠道对渠道)、SNS-EC(社会化网络电子商务)、B2S(分享式商务,或体验式商务)等电子商务模式,以及未来商店等的智能交易过程。
随着各种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电子商务交易额由2001年的1200亿元,已经上升为2011年68000亿元,2012年预计超过8万亿元,2015年将达到18万亿元。
至今我国创新了多种电子支付模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电子支付概念,我将其归纳总结为以下众多模式,如电子支付的构成由卡基支付、网络支付、移动支付、其他支付构成:
其中,电子商务体系“1+5”盈利模式创新更值得关注。所谓“1+5”盈利模式,就是由一个核心和五个基本点组成,用这一范式既可分析传统店,也可以分析网店(站):
1个核心框架体系——以顾客、供应商价值实现为核心框架体系。
一个核心是指一个电子商务网站以其明确的服务对象(如顾客及供应商)价值创造为中心模式构建的“3+4”框架体系。所谓“3”是指网上交易、电子结算、物流配送“三位一体”(Trinity);所谓“4”是指电子商务的主体、客体(实物商品、服务商品、系列服务)、对象、空间(宽带信息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形成的融合网络)。
5个基本点——五个基本构成要素:
(1)利润点——指企业可以获取利润的产品和服务。好的利润点:一要针对目标客户的清晰的需求偏好;二要为构成利润源的客户创造价值;三要为企业创造价值,它解决的是向用户提供什么样的价值。
(2)利润对象——指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和使用者群体,他们是企业利润的唯一源泉。它解决的是向哪些用户提供价值。
(3)利润源——指的是企业的收入来源,即从哪些渠道获取利润,解决的是收入来源有哪些。
(4)利润杠杆——是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以及吸引客户购买和使用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一系列相关活动,必须与企业的价值结构相关,它回答了企业能够提供的关键活动有哪些。
(5)利润屏障——利润屏障是指企业为防止竞争者掠夺本企业利润而采取的防范措施,它与利润杠杆同样表现为企业投入,但利润杠杆是撬动“奶酪”为我所用,利润屏障是保护“奶酪”不为他人所动,它解决的是如何保持持久盈利的方法。
当然,电子商务四大焦点问题也值得注意。
首先,网上商店不可能代替店铺交易。2012年12月12日,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获奖名单公布,在颁奖晚会上王健林与马云[微博]的“对赌”引起了社会的较大反响,值得我们认真地反思。王健林先生提出赌局:“2020年,也就是10年后,如果电商在中国零售市场占50%,我给马云一个亿,如果没到他还我一个亿。”马云认为电商必胜。马云说:“电商不会取代传统商业,但会基本取代。因为它不是模式创新,而是生活方式的变革,要建立透明、开放、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
这里反映了实体经济与网络经济冲突,但实际上,未来二者将是有机融合,即网上交易、网上结算、网上信息搜寻,但是网下体验、网下物流配送、网下实体交货领货等相互融合,网上交易不会代替实体店网络,但是实体面临着转型,网上交易也应转型,与实体网络融为一体,所谓自建渠道网络是不经济也没有必要,大量的实体网络也就在电子商务中发挥作用。
其次,物流配送是电子商务商圈大小的重要支撑。有人曾说电子商务具有无限大的功能,实际上电子商务商圈受物流配送大小的影响,特别是物流配送决定了电子商务商圈的大小,除了服务商品外,实物商品必须靠传统实体网络完成其空间位移、时间的延续。
笔者也认为,今后多种结算方式仍会长期存在。电子商务结算不仅仅是网上支付,而是多种电子支付,特别是移动支付、卡基支付等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需要强调的是,大宗商品交易是现货交易,而不是期货交易,更不是“准期货”交易,因此,不是回归现货而是“实实在在”的现货,只有按现货运营,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才能够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其巨大的信息导向作用,否则只能是赌博的工具而已。
另外,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物联网信息技术浪潮的到来,智能流通已经悄然来到我们身边,智能生产、智能交易、智能支付、智能交易环境、智能消费、智能再生资源流通势必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作者系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贸易系主任、教授)
|